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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西抚州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公告

编辑:sx_wangzh

2014-10-14

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及时、丰富的公务员信息,希望小编整理的江西抚州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公告,能够为大家解除疑惑。

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通知》(赣组字〔2012〕110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今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考录范围和对象

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

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19日。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963年12月19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曾受党纪处分或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

3、在本人任期内,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录程序方法

本次考录工作按照确定录用计划、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审批、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确定录用计划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此次我市考录村(社区)干部计划数为30名,按照各县(区)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数量占全市总数比例分配至各县区(具体详见附件1)。

(二)公告、报名

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保局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告并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县(区)委组织部和人保局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符合报考的村(社区)干部原则上只能在本县(区)报考。

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不小于5:1。各县(区)报名及初审时间为12月17日—1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19日—20日。资格审查时,由各县(区)统一上报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备案花名册(附件3),报名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任职经历材料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纪检、综治、计生综合证明材料等资料及报名人员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姓名”),于20日前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审核(其中附件2、附件3需附电子版)。

(三)笔试

笔试全省统一进行,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我市的考试地点设在市城区。笔试的命题、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等)、科学技术常识、管理知识等。专业知识侧重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详细内容见《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4)。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负责组织。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试题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人数的,按规定取消或调减录用计划。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共同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审核后,可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在本乡(镇、街道)编制限额内安排。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职务,其工龄自办理录用手续时起算(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公务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如原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应与该企业或组织脱钩。

五、考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报名工作,要确保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考试大纲》发至每一位报名人员,同时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及有关配合工作,圆满完成考录工作任务。考录工作在201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和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和资格初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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