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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考试报考指南:考试介绍

编辑:sx_dangey

2013-09-29

【摘要】时维九月,序属三秋。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编辑了选调生考试报考指南:考试介绍,敬请关注!!

1.培养目标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

2.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详见《简章》)。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8日以前出生)、大学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8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选调单位。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3.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上文就是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给您带来的选调生考试报考指南:考试介绍,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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