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选调生 > 考试政策

选调生分配原则:生源地原则

编辑:sx_liss

2014-09-26

选调生分配原则:生源地原则

落实分配计划,办理录用手续。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同意,确定选调生人员名单后,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高等院校选调生审批表》(一式4份),并与学生本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选调生基层锻炼地点。按照生源地原则,安排选调生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按照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计划和选调生人选生源地及笔试成绩落实工作岗位。分配计划落实后,报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列入201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选调生分配原则:生源地原则

标签:考试政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