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公告

编辑:zhangll

2012-09-06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概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50多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和具有20多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现设有戏剧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和文化管理系。学院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民族民间舞教师1名;

2、学前艺术教师3名;

3、钢琴教师1名;

4、人物形象设计教师1名;

5、相声教师2名;

6、鼓曲(京韵大鼓)教师1名;

7、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1名;

共计10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民族民间舞教师岗位

舞蹈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5周岁以下;本市户口;2年以上舞蹈教学经历。

(2)学前艺术教师岗位

美术、戏曲、语言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本市户口。

(3)钢琴教师岗位

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2年以上钢琴教学经历。

(4)人物形象设计教师岗位

人物形象设计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有人物形象设计教学经历。

(5)相声教师岗位

艺术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2年以上相声教学经历。

(6)鼓曲(京韵大鼓)教师岗位

艺术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2年以上鼓曲(京韵大鼓)教学经历。

(7)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岗位

京剧表演基础课专业、表演(京剧武生行当)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有京剧武生舞台表演经历或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学经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报名人员须携带的证件、照片: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双面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3、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13日;每天9:30——11:30;13:30——16:00。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3、面试

(1)面试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由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评委会,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周六)——2012年9月16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面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 + 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