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年华阴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公告(10名)

编辑:sx_wangha

2017-05-02

为加快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华山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更好地宣传和推介我市全域旅游创建成果,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及《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华阴市文物旅游局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的批复》(渭人社函[2016]307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殊专业人才。现就陕西2017年华阴招聘特殊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华阴市文物旅游局,为华阴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岗位为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讲解员,管理岗位,招聘人数10名。详见《华阴市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所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6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5日至1999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62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仪表端庄。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止2017年7月31日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大学生村官服务未满2年的,特岗教师、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未满3年的,均不得报考,西部计划人员不作服务年限限制);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华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yi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华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华南路老国税局院内)。

3.资格审查:审查考生学历、学位、年龄、身高及相关证件资料。

4.所需证件及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往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4)《个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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