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5-22

【摘要】陕西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0日下午14:30至17:30。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 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3楼302室。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考生必须于上午8:15到达办公楼3楼302室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在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9楼911室。9:00正式开始面试。截至开考前10分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交通指南见附件)陕西省地震局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确定体检人选后,通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按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24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到公告邮箱 renjc@eqsn.gov.cn中(注意邮件标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3日24: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面试需要提交材料

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报考职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由于出具证明单位的合理原因,导致部分证明材料无法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考生本人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签订限期提交的保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上以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要及时告知我局。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阅。

(五)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29-88465312 传真:029-88465383 88465306。

联系人:寇亮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4号陕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710068

(六)陕西省地震局招录公务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8465317

陕西省地震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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