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5-03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2017年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2017年绵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 1989年5 月10日-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绵阳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人员。

6、我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5 月10日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见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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