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4月雷波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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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雷波县人民法院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报名时缴纳,网络报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缴纳。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公告。

六、速录测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参加速录测试,请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领取速录测试准考证。

(一)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

(三)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七、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速录测试(书记员岗位参加此项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雷波县人民法院全权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速录测试合格后,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一)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采用计算机速录方式进行。计算机速录总分100分,其中速度占50%,正确率占40%,排版占10%,50分为合格。速录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环节(速录测试合格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速录测试结束后,速录测试合格者及报考导诉员岗位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常规方式进行,即主考官和应试者面对面,以问答形式为主的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导诉员岗位及通过速录测试进入面试的书记员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书记员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果速录测试成绩相同,则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导诉员面试成绩相同,直接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聘具体情况及用工单位要求,再确定递补方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西昌人力资源网上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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