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四川巴中市遴选公务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23

根据《巴中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点击浏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16年四川巴中市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有29个市级部门(单位)设置37个职位共50个遴选名额。具体部门(单位)、职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职位表(点击浏览)。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经历;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注册的职业资格证或受过省委或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职务或任科员至少满3周年。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第一日。

8.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遴选: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审查分为报名时初审和笔试后复审两个环节。本次遴选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一)网络(书面)报名与资格初审

1.职位查询。可通过登录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和巴中党建网站(http://www.bzswzzb.gov.cn)(以下统称遴选网站)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遴选部门联系。

2.填写表格。报考者从遴选网站下载《巴中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点击下载)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报送信息和准备资格复审资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后,将规定文件格式的电子邮件(照片文档须单列,文件名与报名表相同,亦为“职位编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并发送至邮箱104599650@qq.com。同时准备报考者本人所填与电子文档内容无异,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供资格复审时用。

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收到报考者电子邮件后,主要对照片质量进行审核。其他报名信息的审核仅作参考。

(二)缴费与领取准考证

照片审查通过后,将通过邮件平台反馈照片审查结果。报考者应于2016年10月21日08:30-12:00、14:30-17:3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概由考生负责。

(三)职位调整

遴选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公告。因职位调整而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费报考者可持缴费单据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费。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刻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中旬在遴选网站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评分、登分等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公务员员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在遴选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亦在由遴选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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