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法律知识点

编辑:sx_xiexh

2014-08-09

对于广大备考的考生来讲,如何能够找到跟考试内容贴近的最新的辅导资料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了四川2014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希望对于您的复习备考起到巨大的作用!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

2.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4.刑事诉讼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5.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6.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四川2014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不知道是否是您想要的辅导资料,更多尽在精品学习网~

四川公务员行测考试指导:保持良好状态

四川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复习时间如何安排

标签:行测指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