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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公租房安居要建更要管

编辑:sx_liss

2014-11-07

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我们势必会遇到很多自己不曾见过的问题以及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事情。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申论热点:公租房安居要建更要管

为促进社会公平、满足特定群体基本居住需求,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公租房建设等保障力度。2013年,我国安居工程覆盖困难人群3158.10万人。然而,据媒体报道,一些公租房小区的入住率不高,“公租房”变“空租房”的现象不在少数。因此,公租房入住后的后期管理尤为关键。

从各地情况看,公租房后期管理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其一,由于居住群体特殊,社会治安复杂,再加上公租房物业管理的经验不足,公租房后期管理难度普遍较大;其二,公租房的教育、交通等配套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入住需要;其三,租金标准和收取有不尽合理之处,欠租、转租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租房后期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已有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往往没能涵盖公租房后期管理的全部内容。

我国建设管理公租房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有益经验,树立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例如,公租房定价一般普遍较合理,英国公房租户实际房租支出占平均收入的比重不足10%.再如,后期管护也是一项重要经验,新加坡等地规定,要定期对建筑、机械和电气设备检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大修和升级。而有效的后期管护,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如瑞典公房经营公司负责公房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香港公屋则由两个部门即房屋委员会和房屋署具体实施操作。

公租房不仅仅是一处居所,更是人群聚集的社区,因此,在公租房的后期管理中,要注重社区文化及社会建设。在新加坡,公共组屋区设计“邻里中心”,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各类群体的需求,同时格外重视培养家庭伦理和谐,政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在香港,当地也将社区义务工作者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义工服务机构提供了2/3 以上的社区服务。

构建一个法治化、动态化、智能化的公租房后期管理制度,既要借鉴国外经验,也要切合各地实际。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应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律制度。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要求,公租房后期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位阶上应合理确定,以起到相应的法律效果,内容上尽可能涵盖后期管理的全部事项。公租房后期管理中的矛盾及难题,包括欠租转租、入住资格跟踪以及租赁转购买等,均须用立法实现监督管理。

作为公租房的推动者,各地政府应该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比如价格合适、生活及工作便利是公租房租赁者最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应优先做好针对性的后期服务管理。公租房的物业管理及社区建设,还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这不仅是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也是公租房社区健康和谐的重要保障。

公租房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是我国迈向“居者有其屋”目标在法治框架内的重大社会政策安排。通过公租房制度实践及其完善,以更好满足公民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将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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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论热点:公租房安居要建更要管,祝各位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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