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气象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1

因气象事业发展需要,山西省气象部门急需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山西省气象局2017年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山西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精神,山西省气象局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大气科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山西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地方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11个市级气象局和109个县级气象局(站)。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件1:《山西省气象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招聘录用人员为山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1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15年、2016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原毕业学校或者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 符合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大气科学类专业包括: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应用气象、大气物理、大气环境等。

6. 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三)资格初审

山西省气象局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经省局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等程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还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设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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