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14

【摘要】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1、笔试

收到笔试准考证(PDF文件)并回复承诺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我们将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依据,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3、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考察

我们将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童老师

联系电话:54246561,24197818

监督电话:2311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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