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公告

编辑:donghk

2012-08-31

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且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9月1日至3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面试合格的考生将分批安排体检,具体人员名单及体检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招考人民警察学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人员招募”专栏查阅),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各位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笔、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体检费330元(体检费用自理)。

(四)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考生请递交驾驶证复印件;正在学习驾驶或驾驶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递交《驾驶人员身体检查表》。

四、友情提醒

(一)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

(二)体检前请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上午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前往,中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7时后勿进食)。

(三)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及安排(上网发布).xls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