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公务员申论冲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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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资料3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购逐渐流行,但是我国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尚无相关的法律规定。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

全国政协委员雷后兴在对网络食品调研中发现,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存在着进货、储存不合格,以次充好,售过期和假冒食品等诸多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而网上销售的多为预包装食品,不少商品没有任何标签,产地不详,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品牌、国家批准生产批号等;很多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示,不太懂英文的人就看不懂,甚至有的商品还伪造冒用其他知名品牌进行销售。一些网购食品是卖家用简单工具自己制作、自行包装的食品,还有很多网站的产品是整箱进口再分装,造成直接入口(不用二次升温加工)的食品很容易受到肉眼看不到的二次污染。

由于目前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上尚欠缺有效的管理机制,.‘网友目前只能通过留言、恶评、发帖曝光等手段,对网络交易进行舆论监督,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网友就只能自认倒霉,网络购物尤其是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成了近年来消费者申诉的热点之一。”雷后兴说。

资料4.

食品问题频发,而监管部门反应往往“慢一拍”。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反映:“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

我们现在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所以,在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

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资料5

“一头猪,从养殖到餐桌,至少要经历5个部门,其中养殖时归农业部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屠宰,猪肉运到工厂进行深加工归质监部门管,到了市场则归工商部门管理,到饭店食堂上了餐桌,又成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一位人士举例说。

目前,我国对食品的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食品安全竟有十几个部门监管。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部门来看,目前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所以,食品生产企业从准入,到生产加工,再到进人市场流通,有不同的部门在进行监管,对于不同的食品和食品加工也面临不同部门的监管。这就涉及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与部门之间怎么去衔接,就很可能造成段与段之间衔接不到位。比如,当问题食品出现需要下架时是工商部门负责,但是下架以后回到厂里,归负责生产环节管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如果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没有有效衔接,就会造成下架的问题食品监管上的真空。

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衡量标准是不同的。近年来接连出现一些跨国公司的产品在海外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跨国公司随后都声明其在华产品“安全”、符合中国标准。例如,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示,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毒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后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数据显示,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而内销食品在“多年整顿”的背景下,合格率却只有90%左右。虽然只有九个百分点的差距,但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

另外,部分食品标准30年不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不但给一些造假企业钻空子提供了可能,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形象。”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已有明确关于标准复审周期的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出现食品安全标准标龄长,甚至二三十年不变的情况,标准已不成为标准。

资料6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公众情绪的“燃点”越来越低,不辩信息真假而反应过度。近期,网上再曝与黄曲霉素相关的普洱茶致癌说,某微博博主称普洱茶含有大量的黄曲霉素,喝普洱茶是得癌症最快的方法。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曾被世人追捧的养生普洱茶,一夜间被冠上了“致癌”的称号。

由于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缺失,科学事实与消费者认知之间存在“信息真空”正在越拉越大,公众面对在来自各界的不同声音里,往往比较极端的音量容易受到关注和引发传播,政府或专家们慎重的反应会相对慢几拍,这使得靠数据、靠事实、靠标准支撑的声音反而得不到理解和重视,有时甚至造成信息的扭曲。所以,一旦爆出食品安全事件,无论是否个别案例,公众的第一反应是泄愤,把企业一棒子打死,追本溯源与解决问题本身反而是次要的。事件本身成为各种民意的宣泄口,而政府、专家等发出的声音往往遭遇“被失语”。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两会”期间公开表示不赞成媒体对“致癌牛奶”等的过度炒作,此言一出,立即遭到网民围攻。无独有偶,此前陈君石院士因为“黄曲霉素致癌不必恐慌”“食品标准是妥协的结果”“不存在食品安全零风险”等观点受到舆论炮击,而广受网民喜欢的罗云波,也因为“食品安全标准并非越高越好”,受到网民反戈一击。专家的澄清误读变成了“没良心”“伪科普”,政府的表态变成了“官员怠责”“被企业收买”,似乎只有舆论的谴责是“正确的声音”。只要不加入痛打“落水狗”的行列,就必定是“人民的公敌”。当恐慌情绪代替了合理评估时,引发问题的全部原因、甚至是最根本的原因就容易被忽视。

资料7

乳业已经成为中国食品业的重灾区,面对这样一个局面,业界人士不停地吐苦水:企业利润均被终端营销战所吞噬,分摊给奶农的利润更是相当微薄。“在这样的恶性竞争面前,乱局是必然。”

然而在资本市场,“可怜”的乳企则完全换了一副面孔,显得容光焕发。以蒙牛发布的2010年半年报为例,蒙牛在财报中表示:“随着中国乳制品市场的不断扩大,集团专注高端乳制品研发,期内产品组合的持续优化及市场推广的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本集团收入达到144.3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31%。”此外,财报还披露,尽管面临原料涨价压力,但是通过优化产品组合、成本精准化控制等手段,蒙牛期内毛利达37.872亿元,同比增长17.14%。

快消企业不需要承担高额的研发成本,但要面对“花心”的消费者。因此在任何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营销费用都是快消企业的主要开支之一,这是行业特点使然。乳业指责营销吞噬利润似乎有些矫情。不过企业的资源和精力是有限的,当过多集中在终端的拼杀和市场份额的夺取,势必对上游的关注度减弱。虽然对上游的投资不会立竿见影,却关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为产业链的健康关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遗憾的是,企业们均被短期利润蒙蔽,甚至为了获得更大利益,不惜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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