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7年考录公务员公告解读

编辑:sx_liss

2014-09-25

青海省2007年考录公务员公告解读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294名。公开考试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和海东地区所属单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鼓励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全省公安系统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公安机关2007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对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报考州、地、市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4日—16日;2、报名地点:(1)省直机关、海东地区和海北州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报名;(2)西宁市在原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西宁市交通局一楼)报名;报考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职位(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职位)分别在各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

考试时间为2007年8月4日—5日,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省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青海省人事厅网站:www.qhrs.gov.cn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事厅

 

2006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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