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公务员考试申论考前练习(一)

编辑:sx_liss

2014-11-05

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我们势必会遇到很多自己不曾见过的问题以及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事情。在此小编为大家提供2015宁夏公务员考试申论考前练习(一)

某著名高校法学专家表示:“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仅给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带来了严峻挑战,也阻碍了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目前,美国、日本都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了自己的制度,而我国还没有与电子商务消费者权利保护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现有的法律也远远滞后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美国政府于1997年7月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这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的关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依据该纲要规定的原则,美国分别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签署了《电子商务联合宣言》,可以说,《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正在成为各国电子商务政策的准则。美国还制订了《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统一电子交易法》。在上述法案通过后,美国众议院法律制定委员会通过了《全球及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草案) 》,以建立日后在跨国商务场合中电子签名使用的法律基础。完善的法律体制保证了美国电商经济的良好发展。

而日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这部法律对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同时,根据交易对象和交易形态的特殊性,日本在不同的行业法中也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日本于2000年制定了《消费者契约法》,并于2001年4月1日起,将此后订立的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都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为了防止发生消费生活用品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安全,保障消费者使用消费生活制品的安全,日本制定了《消费生活用制品安全法》。这样,日本就形成了一个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为核心,包括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商品卫生、商品安全等多种内容的法律体系,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日本于2001年6月通过了《有关电子消费合同和电子承诺通知的民法特例法》。日本在2001年6月1日施行的《特定商品交易法》中规定,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品销售,适用于该法中的通信销售,并遵守与之相关的规制。在该法律中与电子商务交易有关的规定包括:禁止夸大广告宣传、重要事实公示、书面承诺通知义务等。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加大对互联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

假如你是××市法制宣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针对网络电商写一封公开信,简要介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情况,以期促进电商经济的和谐发展。(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2)通俗易懂,表达简明;(3)不超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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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5宁夏公务员考试申论考前练习(一),祝各位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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