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通知

编辑:sx_wangzh

2014-10-21

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及时、丰富的公务员信息,希望小编整理的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通知,能够为大家解除疑惑。

报考自治区监狱单位、直属戒毒所的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暨专业技能训练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14]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决定对2014年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统一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3年11月29日(其中前一个月为警体训练和课堂教学,后半个月为岗位实习)。

二、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山水路66259部队(成吉思汗大街与哲里木路十字路口北500米路东巷内)。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法律知识以及监狱戒毒业务知识。

四、培训费用

报到时需交纳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共计4560元。培训所需费用先由学员垫付,上岗后由录用单位承担。

五、要求

(一)培训班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期间不允许带车,不允许外出,不允许请假。

(二)对学员按照“一日生活制度”实行百分考核,以“每周一点评”的形式计算考核成绩,结业时汇总。

结业考试时采取百分制,考试共分为五部分,包括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监狱戒毒业务知识、实用技能。公务员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合格及其余四科平均成绩达到合格方能发给培训合格证。培训不合格的,应参加补训。

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要求,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三)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需自带洗漱用品及日常换洗衣物(培训期间一律着警服,报到日统一发放),同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八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六、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培训中心:0471-6964607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警务)部人事处:0471-6610091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0471-2399908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471-6292757

内蒙古司法行政干警培训中心:

联系人: 田富生

联系电话:0471-2398690 1394712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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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司法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通知的全部内容供学生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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