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2年体育局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1

【编者按】内蒙古2012年体育局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的通知》及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2012年内蒙古体育

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9月3、4日

(上午9:00—12:00时 下午14:30—17:30时)

(二)递补时间

9月8日上午9:00—下午17:30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呼和浩特新华大街86号、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路南)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本人到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内蒙古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

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的资格条件的、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证书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报考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队医”岗“护理”专业和“财会”岗的考生,分别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证”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专业测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五)相关说明

1.由于学校原因,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无上述要求的证件、材料一律不予资格复审,如果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等,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发现有《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的“不得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其它依据《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2年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执行。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初步定在2012年9月10日,地点内蒙古体育馆(新馆)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28号)。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发给应聘人员的准考证为准)。

咨询电话:0471—6397436 0471—639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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