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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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在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且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可报考自治区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盟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并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只允许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中央、自治区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备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人事处综合业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综合业务职位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后出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年龄为40岁以下(1972年7月2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单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1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

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是指在盟市、旗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计算基层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

6.历年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实施公务员法的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开展,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各遴选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部门接收报考者传真的《报名推荐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2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推荐表》的报考者,各遴选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7月31日17:00前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2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2012年8月6日9:00至8月10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六)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于8月3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使用汉语文答题)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两科,使用汉语文答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综合知识、写作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全天,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下午2:00—4:30写作。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8月17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20日9:00以后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携带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两张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超时不予审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根据报考者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笔试、面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影响考察人员比例的,遴选部门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据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471—6946330、6610241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6287995

附:2012年自治区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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