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0年公务员报名资格的初审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0

【编者按】内蒙古2010年公务员报名资格的初审

2010年内蒙古公务员报名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录用职位所在单位的自治区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二次报名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28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这些职位的报考者可于3月28日—3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者二次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所有可开考职位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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