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沈阳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编辑:sx_liss

2014-09-25

2006年沈阳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经市人事局批准,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计划考录公务员5名,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计划考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录部门、岗位、数额等信息详见《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考录国家公务员及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考聘工作人员信息》(具体见下载中心)。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根据各招录部门的需求,招考对象不含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的考生,户口不限;报考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考生,需具有沈阳市区户口。持有《沈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均可报考。

4、35周岁以下(1971年3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6、身体条件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暂行规定》的标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者应在2006年3月6日0时至3月9日24时期间,登录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进入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必须按照招考条件认真如实地填写报考表信息。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考录、考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比例时,调整原招考岗位计划。调整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考岗位计划=报考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原招考岗位计划取消,已报考者可申请改报考其它岗位。

3、考生在网上利用招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每科考务费为60元,报名费10元。报考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的考试费用共计140元;报考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考试费用共计70元。只有在网上支付报名费、考务费后,报名工作才能完成。

4、各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是按照沈阳人事网登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摘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3年版,国家教育部编写>》)设置的。请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应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选择报考岗位。

5、考生对自己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再更改,在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对虚报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面试之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权重记分的公式为:权重分数=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报考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报考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照考试录用计划数一比二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2、笔试时间为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准考证》、《申论准考证》,由考生从3月14日0时始,在沈阳人事网用A4纸自行打印,并按裁减线裁减。每科准考证需粘贴同版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4、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未粘贴照片无效)、钢笔、炭素笔和2B铅笔及橡皮。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每科考试的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考生。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别由市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请考生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试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面试成绩相同者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体检由市人事局分别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调档、考核,市人事局负责审查。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岗位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聘用

拟录用和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人事网公示5天。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被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称职人员,不予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6223821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238224

考务咨询电话:22532562

监督举报电话:6223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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