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编辑:sx_wangzh

2014-09-12

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及时、丰富的公务员信息,希望小编整理的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能够为大家解除疑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1年度全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2011年辽宁省招录工作提前展开,专家为您提供全面、及时的公告深度解读,方便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2011年公告中新的变化及其意义。为您的报考提供“给力”信息。

一、报名的机会增加

从2011年辽宁省公告中可以发现,部分报考者报名的机会是增加了,对于这部分“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招录人数增加了近半数

2011年公告中提出,招录8434人;2010年公告中提出招录3465人;较之2010年,2011年拟招录人数约增加了48%。招录人数的增加对考生来说意味着报考机会的增加,有报考者可以抓住这一机会。

2.应届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

2011年辽宁省公告中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这条规定对于一些想考公务员但是年龄又超过35岁(40岁以下)的应届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公务员队伍需要高学历人员;二是目前应届研究生的现实情况。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执政水平,高学历人员相对来说具备较高的知识素养,所以公务员队伍中需要补充他们。而从现实情况来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年纪较大,再加上有些是工作过读研、博的,他们虽有考公务员的想法,可能会因年龄问题失去了报名机会。

3.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机会增加

从2010年到2011年,辽宁省定向岗位从“三个计划”增加到“四个计划”,增加的群体为:“辽宁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这就意味着这部分人员有了定向报名资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为“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11年公告中专门给予这部分群体设置专门的岗位,也是从政策上对他们进行“照顾”。

4.“基层工作年限”并未因报名时间提前而大幅调整

2011年公告中规定,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而2010年公告提出,基层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6日,也就是2010年报名时间前一天。虽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考录工作提前到了3月份,但并未因报名时间的提前而将基层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提前到报名前一天。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增加了部分人员的报考机会。

二、新增“人民警察”的职位相关规定

1.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比例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提醒考生在报考这类职位的时候,注意结合自身的体能来选择。

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相对其它职位,公安系统职位的招考比例放宽了。

2.笔试科目增加《公安基础知识》

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希望报考这类职位的考生,做好备考计划。

3.相关加分政策,鼓励这类报考人员报考人民警察的职位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笔试每科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级英模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笔试每科加5分。本条规定为这类报考人员增加了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报考公安系统的职位。

4.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要求更加严格

公安职位允许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考试人选。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职位招录计划为1人的面试比例为1:2,招录计划为2人以上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更加注重为报考人员提供方便,规定更加合理化

2011年公告规定: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2日至24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而2010年公告在以上基础上还规定: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今年没有这样规定,为这类报考人员减少了交通费,提供了更多的方便。

2011年公告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2010年规定:报考省直(含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各市(含市以下)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沈阳考区”。由此可见,今年的规定让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真正享受到方便的实惠。

2011年公告新增加规定: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的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3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希望报者及时参考报名的情况,理性而慎重选择报考的职位。

友情提醒:

报名时间和网站:

2011年3月21日8时至2011年3月28日24时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查询审查结果时间:

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9日

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29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4月14日8时至2011年4月24日8时

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1年4月24日  下午14:00-16:30《申论》

2011年4月24日  下午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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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的全部内容供学生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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