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编辑:sx_wangzh

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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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于7月28日公布,专家在此对公告进行一下解析,以利于考生报考。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辽宁省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正式展开。相比2008年,今年的招考工作有所推迟,相信等待许久的考生正跃跃欲试。以下几点考生需要注意:

一、招考人数增加,有效缓解“就压”

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人数比以往有所增加,达到5721人,与2008年辽宁省考招考4665人相比,增加了1056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642名,比去年多出19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9名,相比去年聘任法院书记员 215名,增加了5倍,增幅巨大。此次招考缓解了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压力,提高了就业弹性系数,扩大了就业容量,是积极响应号召而出台的适当的招考政策。本次考试招考人数很多,会有大批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因此考试竞争会相当激烈,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做好心理准备。

二、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要求严格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考生在对初审需咨询时,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从2009年8月3日8时起至8月12日24时止。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期间,2009年8月3日至13日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11日,每日9:00 至16:00),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1日8时至9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中公教育专家再次提醒各位考生,本次招考工作从公告发布到网上报名只有一周时间,对于考生来讲时间比较仓促,考生应在这段时间内耐心、仔细的学习阅读公告内容,解决自己的问题,以免在报考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了复习备考的心情。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三、特殊规定需注意

本次考试在考试地区的选择和以往的考试不同,考纲中作了明确规定,报考人员可按属地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只能选择鞍山、抚顺、阜新、铁岭、朝阳、盘锦六市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含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各市(含市以下)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沈阳考区”。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职位。参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生复试等程序,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不得参加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程序。

四、照顾低收入群体,加分政策人性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8日至1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这体现了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公平化与人性化,也保障了我国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革命烈士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五、笔试内容与国考类似,总成绩计算方式不同

本次考试的笔试时间定为2009年9月13日。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考试范围按《2009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修订)》)。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非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友情提示

1、报名:2009年8月3日8时——8月12日24时

2、网站: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

3、初审: 2009年8月3日——13日

4、打印准考证:2009年9月1日8时——9月13日8时

5、笔试: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6、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86893919

7、成绩查询:2009年10月上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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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的全部内容供学生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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