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6

【摘要】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考核与考试考核

1. 考核

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100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电话通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招聘网站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面试内容注重专业知识和岗位职责特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学校安排复检。

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联系人:贾老师

招聘咨询电话:0415-3853608;

E-mail:rsc@lnme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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