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03

【摘要】辽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及组织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

招聘岗位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等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3个招聘单位中,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为部分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7名(自筹自支事业编制);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招聘10名(自筹自支事业编制);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1名;共计18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62788549  024-62788550  024-62788547。

附件: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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