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溪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编辑:qinh

2011-07-19

2011年本溪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2011年本溪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安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将于2011年7月22日进行。

2011年本溪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

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安系统考试

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1年本溪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安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将于2011年7月22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地点及时间

地点:本溪市文化宫门前

时间:2011年7月22日早6:00(全体男考生)

早7:30(全体女考生)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三、体检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30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2897665、2808614

中 共 本 溪 市 委 组 织 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5日
 

相关推荐:

公务员考试常见面试题型答题方法

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教你使用规范的言语表达  

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前15分钟的七项准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