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公务员申论写作指导:报告的涵义

编辑:sx_xiexh

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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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作为党政机关公文的报告,和一些专业部门从事业务工作时所使用的、标题中也带有“报告”二字的行业文书,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立案报告”、“调查报告”等 ,不是相同的概念。这些文书不属于党政公文的范畴,注意不要混淆。

【特点】

1.单向性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时使用的单方向上行文,与请示需要批复不同,报告不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批复。为此要特意提请注意:类似“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的说法是不妥当的。

2.陈述性

报告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时,所表达的内容和使用的语言都是陈述性的。需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叙述清楚,向上级机关提供准确的现实性信息。即便是提出建议的报告,也要在汇报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深入一步提出建议来。

3.事后性

在机关工作中,有“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说法。多数报告,都是在开展了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或是在某种情况发生之后向上级作出的汇报。但建议报告应该尽量超前一些,如果木已成舟,再提建议也是没有意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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