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政法民警考试17日可查录取情况

编辑:sx_wangzh

20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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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09年辽宁省政法民警的考生,9月17日上午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工作预告。

据了解,2009年辽宁省政法民警计划招录培养474人。招生试点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的学生将到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9月19日8:00至15:00,地点:沈阳市(具体地址见9月17日资格审查公告);报考司法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9月21日9:00至16:00,地点: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8号甲);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9月21日9:00至16:00,地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另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2007、2008届毕业生另需开具《2007年和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户口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加盖公章的退役士兵证明;已就业的,另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李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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