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源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编辑:

2013-07-18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早8点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原辽源师范学校)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从火车站乘7路公共汽车到辽源师范学校下车);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早8点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原辽源市卫校)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从火车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市卫校下车);报考东丰县森林公安大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早9点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东丰县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东丰县西城区盈河街)。

7.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招录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7月24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25日14时30分。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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