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须知(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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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

(四)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不在网上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把报名序号、姓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写在复印件上,到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审核确认(现场)。具体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4楼,联系电话:0431-81156773(传真)。

四、考生考试成绩查询

具体时间详见本网站通知。

五、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的照片进行报名,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网上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报名过程中,经考生申请,可更改二类报名信息:

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在报名时考生应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改。

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改。

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考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并由本人签字,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更改手续,此表要到现场填写,时间地点:报名期间每天8:30-16:30到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4楼会议室)。

六、几点说明

(一)考生确认报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任何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

(二)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请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入面试时如发现所填信息虚假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负责。有关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中的疑义,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首页“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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