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29

【编者按】2012年山东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桓台县常住户口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国家“211”工程院校派遣期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籍。

(四)我省选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此类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桓台县常住户口;2、在桓台服务或曾在桓台服务。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征得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9日8:00-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2年9月9日8:00-12日11:00

缴费时间:2012年9月9日8:00-12日16:00

报名网站: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tx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用),并于2012年9月19日-2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 11日下午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县政府五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包括:《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由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国外学历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县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参加今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未聘用人员参照以上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6分。上述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9月11日下午到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县政府五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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