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邵阳市邵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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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管理人员职位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其他职位为对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邵东县政府门户网站、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卫计系统技能操作测试采取笔试方式的职位除外),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方法:卫计系统医护职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一起采取笔试方式),教师职位的面试实行试教,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邵东县政府门户网站、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六)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外,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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