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编辑:sx_shangjianm

2016-06-30

株洲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已经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2016年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6年7月3日、7月4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第一批体检考生职位为株洲市直机关单位、株洲县森林公安局、攸县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炎陵县森林公安局、炎陵县公安局、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位。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1。

第二批体检考生职位为荷塘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非公安类职位。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第一批考生体检时间:2016年7月3日(星期日)

第二批考生体检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大门右侧的株洲社保服务大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350元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联系电话:0731-28681065

附件:

1、2016年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体检考生名单

2、2016年株洲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考生名单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这篇株洲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湖南常德汉寿县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湖南常德桃源县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