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7年4月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5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3名,其中速录员12名、财务人员1名。具体武汉2017年4月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笔试、面试、速录打字三项考核为其总成绩,以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任职岗位:速录员、财会人员。

2.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的)。

3.岗位条件:

(1)速录员要求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能够撰写法律文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2)财务人员,学历不限,但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2017年4月21日—5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填写完后提交到387209142@qq.com邮箱。5月4、5号进行网上初审。6号报名人员登陆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考试。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审判大厅三楼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法律及时事政治等知识。

3、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仅限速录员)。2017年5月12日下午2︰30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本院政治处(九楼)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主要考查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

4、面试。2017年5月15日上午8︰15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本院审判大厅二楼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并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1张1寸照片交于政治处进行书面材料审核,8︰30面试开始。

5、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汉字录入成绩占总成绩的15%(计算机录入考试不得低于40字/分钟)。

6、成绩公告。所有考试完成后将进行成绩汇总,并按照成绩依次排名,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7、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后,将对速录员前12名、财务人员第1名的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12名聘用为速录员、1名聘用为财务人员。

四、聘用待遇

司法辅助人员录用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收入25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录用人员自行安排。

对以上公告内容不详尽之处,可咨询联系人:李真喜(办公电话87616230,手机号18971379168)、齐若含(办公电话87520151,手机号1562917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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