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荆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05

【编者按】关于2012年荆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荆州市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6月4日-5日。报考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30;报考荆州市市直机关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5日下午2:30至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荆州市委党校报告厅。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27号。(来凤宾馆对面)

三、有关要求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2、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服务经历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人员要提供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201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出具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5、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格复审后退还考生。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16—8278481,0716—8468193

联系人:吕之祥、余溯

附件:

1、荆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市直、县直机关).xls

2、荆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乡镇机关).xls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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