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05

【编者按】关于襄阳市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襄阳市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定于2012年6月4日--6月5日,具体时间为6月4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6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各职位具体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地点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62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29、801、511、512、533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报考襄阳市外事侨务局(1601001038、1601001039)和襄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601001036、1601001037)外语专业职位的,还须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按录用计划人数的15倍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对象。具体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集中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遴选选调生职位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2、市直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县(市区)党群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

4、县(市区)政府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五、有关要求

1、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套)

2、201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套)

3、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出具《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遴选选调生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审定。

4、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服务经历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人员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5、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6、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报考1601001036、1601001037、1601001038、1601001039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招考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等级证书。

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我市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达的,视为放弃本次的面试资格审查,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请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2012年度襄阳市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2012年度襄阳市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表.xls

 

中 共 襄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 阳 市 公 务 员 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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