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6-04

【编者按】关于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在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报考省公安厅专业技术职位(公安宣传职位不需再进行资审审查)和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即监所狱医、公安法医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地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及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职位:

时间:6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警务综合大楼南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7-67128170。

武汉:

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古田校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古田四路96号);

联系电话:027-85396527。

十堰:

时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十堰市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0719-8112126、0719-8652003。

襄阳: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电话:0710-3605596、0710-3382357。

宜昌: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沿江大道43号,市内乘2路、6路、11路、25路公交车可到);

联系电话:0717-6499916。

荆州: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0716-8278481、0716-8502126。

荆门: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荆门市公务员局6楼会议室(东宝区象山四路1号);

联系电话:0724-8882053。

孝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查阅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bxg12333.gov.cn)和孝感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xgrsks.cn)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0712-2324506、0712-2822623转2012。

黄冈: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黄冈电大旁);

联系电话:0713-8832092、0713-8128655。

咸宁: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咸宁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715-8057907、0715-8232028。

恩施: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恩施州公安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电话:0718-8230099、0718-8213515。

天门: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天门市文学泉路39号);

联系电话:0728-5224481、0728-5223138。

神农架林区: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务员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3335107。

三、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携带);

6、户口本(报考职位不限制户籍的不需携带);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准备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复审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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