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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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详见《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附件6)。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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