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6-06

【摘要】河南平顶山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5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和确认。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确认或面试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考核主要核实被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

因未按时间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依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卫东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 0375-3992827、7208718。)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予办理流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写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平顶山市卫东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和卫东网等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卫东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3992707、3992783。

五、本方案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3992827、7208718。

附件:卫东区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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