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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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3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的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申论考试参照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要求)。考生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教育考试笔试试卷满分×50。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10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含复印件)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公交路线有114路、43路、47路、K115路;联系电话:0371-65796015,65795371),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一定的比例(报考职位数量为1名的,按照1:3;报考职位数量为2名及以上的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作弊或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具体组织工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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