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资格确认通知

编辑:sx_wangl

2013-05-06

【摘要】: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资格确认通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7日-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人民路北15号行署六号楼)。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XX年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英语六级证书等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2013年应届统招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盖章的《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该材料应包括学历、所学专业及拟授学位、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6日主动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0457-2756329(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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