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信息

编辑:donghk

2012-08-13

2012年河北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信息

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8月13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记者11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今年河北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为河北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培养808名干警。

其中,法院系统11名、检察系统4名、公安系统700名、司法系统93名。按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河北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等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退役士兵,只能报考退役士兵职位;河北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只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今年招录政法干警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学制均为两年。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对口省直政法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和档案迁入学校。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合格毕业生录用为公务员,到定向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还须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系统的一个职位。8月13日9:00―8月18日16: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缴费时间为8月13日9:00―8月19日16:00。招录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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