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唐山考区)考试证件审核注意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5-06

【摘要】:河北公务员(唐山考区)考试证件审核注意事项,由于此次笔试成绩公布和证件审核时间间隔较短,因此,考生们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时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点: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三、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户口本、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经审核,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说明

1、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户口(生源地)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2013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如报考的职位条件要求没有唐山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条件,则不需出具户籍或生源地证明,否则也应出具;其他报考人员须带户口簿(需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证明(派出所开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信)。

3、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村党组织书记”,需由县级组织部门提供相应任职证明。同时出具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表彰文件。“2010年及以前选聘、考核称职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报考该职位的,需出具本县(市、区)组织部门开具的村官及任职证明信。

4、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选送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村官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三支一扶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教师特岗计划由市教育部门开具;西部志愿者由团委部门开具。

5、报考县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通过司法考试,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6、招录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须具有相应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需考生开具现单位或原单位的证明信,证明该考生的工作经历。

7、招录职位要求具有与所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该专业工作岗位的证明信。

8、学历: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协议书》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9、如考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证件审核,可委托他人持两人身份证及考生的证件及证明参加证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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