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标准模拟题:教育乱收费

编辑:sx_wangzh

20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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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石家庄市第14中学是一所坐落在农村的初中,学生仅1000人左右,5年时间学校违规收取学生各种费用218万元。1998年3月至2003年8月,石家庄市第14中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杨永士决定,将学校收取的学生上机费、微机班培训费、存车费、补课费等不入学校财务账,分别设立了4个“小金库”,共计218.2万余元。经杨永士签字后,大部分用于教职工福利、奖金、公款旅游、购车等支出。2000年至2002年,杨永士将“小金库”款擅自借给他人,得到一笔近两万元的“利息”,杨永士与学校另一位干部私分,杨永士分得14000多元。

海南一所大学旅游学院有学生反映:因最后一个学期“挂科”,这几天到校申请补考时被告知,要缴费后才能参加补考。有学生说,现在,学校的老师们已明确告诉自己,不及格学分在5学分以下,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6缴纳;不及格学分为5-10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3缴纳;不及格学分为11-15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2缴纳;不及格学分在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全额缴纳。“像我在旅游学院的学费是每年6000元,如果不及格学分为16学分,岂不是要缴6000元才能补考?”有学生说:“我们班总共56人,七月份顺利领到毕业证的只有十几个人,为拿毕业证,同学们要缴多少钱?”学生们以“非常震惊”来形容听到这一消息的感受。惊的不仅是学生,搜索“补考费”一看,网络上对此事骂声一片。称这所大学“违法”者有之,称其“权利自肥”者有之,矛头均指向了“教育乱收费”。

2006年,哈尔滨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10742件,教育收费成为价格投诉举报的最大热点,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7.5%。哈尔滨价格投诉举报呈现出教育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存车场收费、价格欺诈5大热点,分别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7.5%、22.5%、20%、13.75%、16.25%。相比之下,哈尔滨教育收费类投诉数量有所下降,但在2006年度仍占投诉案件首位。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教育乱收费,但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学校擅自收取初、高中学生补课费、学习资料费,校方为了提高成绩,树立名气,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并收费。学生家长偏信名师补课、名校快班、强化班等效应,鼓励子女参与,客观上也助长了乱补课、乱收费。

浙江将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和房地产行业作为纠风治乱工作的重点领域。浙江省新任纪委书记王华元日前在全省纪委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将认真解决在上学、看病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06年,浙江省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仍不容乐观,全年共查处此类案件104件,被清退的违规收费金额达1258万元。王华元表示,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和教育投入保障措施的情况。

2、早在2004年,就有教育专家保守估算,10年来我国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去年9月,发改委公布全国价格举报的六大热点,教育乱收费蝉联首位;还是在去年,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查出教育乱收费逾21亿元;最近几年评选出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教育年年名列前茅。

教育乱收费已连续六年成为中国价格举报之首。2005年,中国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教育乱收费举报案件一点三万多件,今年上半年的投诉名单中,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教育乱收费举报案件五千二百余件,依然是各方投诉热点。

这几年,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突飞猛进,由精英教育一步跨入到大众化教育,在校大学生人数由1998年的340多万猛增到今年的1400万。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目前维系中国高等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大约需要4000亿元,而国家现有的实际投入只有800亿元,高校现在向银行借贷的总金额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差额部分就是各高校靠收学费填充的。高校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现在不是中国政府在办中国的高等教育,而是中国的高校在办中国的高等教育。”

随着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日益泛滥,中国居民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有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年平均纯收入和农民年平均纯收入分别为9422元和2936元,如果按照每名贫困大学生每年平均支出7000元计算(含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一个人本科4年最少花费2.8万元,相当于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这还没有考虑吃饭、穿衣、医疗、养老等费用。“我和我夫人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也曾如此感叹。

罗伯托·卡内罗说:“学校不能再成为使人类休戚相关的脆弱联系化为乌有的不可抗拒的经济力量的一个简单组成部分。”如果维系在学校和学子之间的纽带仅是经济因素,这是对教育的巨大嘲弄;如果这种收费又是不公正的、属于明令禁止的教育乱收费,这更是对学子受教育权的剥夺,也是对贫寒子弟强加的落井下石之举。因为在教育致贫已成为国人共识的今天,任何额外的乱收费都不啻明火执仗地抢劫,都有可能成为压垮国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3、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广受诟病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再次成为议论的焦点。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教育部今年将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监管制度,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袁贵仁说,2006年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收费、以“改制”名义的乱收费、民办高校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以及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广大群众反映依然强烈。

其实,对于教育乱收费,国家相关部门早就给予了高度关注。尚在1995年,国家教委就已着手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下达的关于禁止学校乱收费的文件有近300份。这些文件中不乏“对乱收费的学校,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先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这样带有震慑和警示作用的语句,然而效果甚微。

2003年3月,刚刚上任的教育部长周济,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收费工作电话会议上放出“狠话”:“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在这之后,教育“一费制”凌空出世,但是步履蹒跚、收效甚微。

5个月后,周济再次强调“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当时,媒体纷纷用“态度坚决”、“掷地有声”来报道此事,各地教育部门也纷纷下发通知,有的地方还成立了“治乱办”,对教育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然而,这次的“暴风行动”效果仍不理想。教育乱收费在有关部门的整治风暴和国人的怨声载道中仍旧“高歌猛进”,甚至愈演愈烈,这种巨大的悖谬让人纳闷。教育乱收费怎么就屡禁不止呢?

连续5年居价格投诉首位,这是一种耻辱。此前类似“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的话,公众已经听到过多次,严禁乱收费的文件各高校也应接不暇,但乱收费事件依然在媒体的曝光下一浪高过一浪。连续5年居价格投诉首位,这是一种警示。经济学中有一个所谓“边际效应”原理,相同的内容每重复一次,其效力就减弱一分,重复的次数越多,效力就越差。公共管理部门对于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在一个“治理疲劳”和“疲劳治理”的困境中已经难以自拔。

4、屡禁不止的教育乱收费现象一直令中国官方头痛不已。中国官方明确要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采取下查一级、以交叉检查为主、同级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还将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发挥价格举报电话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举报电话以及各地设立的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新闻媒体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么多年来,这一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教育乱收费的举报为何能够“五连冠”?发改委的分析说,一些举报问题已是多年顽疾,甚至是查了又犯、犯了再查,仅靠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些已经曝光的教育乱收费案例也印证了这一判断。2006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曝光了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其中山西省太原市第五中学在2004年、2005年招生中,以每生3万元的标准,多招收113名“三限生”,共多收费用339万元。但是,太原五中认为,其收费依据的是山西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从山西教育的实际出发”于1999年发出的通知。随后,山西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但这一1999年下发的同志并未见到被废止。无独有偶。高校招生也存在乱收费现象,一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各专业所需学费数额规定得很清楚,但有些高校却并不注明具体数额,只公布“学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就这样一句话,却让广大考生最为关心的学费问题失去了前期接受社会监督的可能。

收费依据政出多门,收费规定语言模糊,势必造成理直气壮地教育乱收费。同时,教育乱收费就如同“熊猫烧香” 会迅速出现变种,而这些变种危害更大,防范更难。

以家长最为痛恨的择校费为例。在某直辖市,5年前,送一个孩子进入重点中学的教育赞助费是10万元左右,今年已经涨到20多万元。而某区计划出台一项政策,将所属各校的赞助费统一上收,再以改善教师待遇的名义下发。如此一来,势必导致学校另设炉灶,自行收费以备己需。

国家发改委总结了2006年教育乱收费举报集中的热点,如不执行“三限”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同时,教育部也公布了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教育乱收费涉及面广,治理起来难度大,不可能编一套杀毒软件就彻底根除。从体制入手解决问题,增加投入、出台政策、动用重典,需要时间,更需要落到实处。公众关心的,不是明年教育乱收费举报是否会“六连冠”,而是自己的感受。

5、教育部承诺,2007年,我国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各种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做到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并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教育收费监督和举报体系,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今天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前,对学校违规收费现象增加了新规定。分组审议时,有些常委委员提出,对于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要明确规定法律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研究认为,教育法对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考虑到社会各界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反应强烈,本法对其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也是必要的。据此,法律委建议增加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教育乱收费在外部叫骂不停,但在学校内部却大有市场。学校通过不正当的收费,可能用于改善学校的硬件,但更是变相地成了学校内部人员的“小金库”,对于这样的乱收费,学校内部人员可能嘴上不说,心里却十分赞成。在国家法律政策的明令禁止和有关部门的严厉查处之下,教育乱收费似乎已成“过街之鼠”,可是一些学校管理者还是我行我素,冒险乱收费,难道这仅是一句“利益驱使”就能解释得了吗?

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显示,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82%%,比上年的2.79%%增加了0.03个百分点。但与法定的4%相比仍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而且此前已连续两年所占比例下降,2000年以来的最高比例为2002年的3.41%,接下来两年分别为3.28%和2.79%。更令人忧虑的是,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社会发展了,教育需求增加了,政府财政投入却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要发展、要满足社会需要,只能靠自筹资金,靠乱收费。

对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其实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连续几年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年年督察教育乱收费情况,但即便是“七龙治水”的宏大气势,八九点的太阳仍然不免沦为“教育提款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两大主角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是学校乱收费的受益者,他们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动力本来就不足。而发改委如果隔着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去治理乱收费,无论如何高压的手段,也会因两者的掣肘难有成效。作为教育乱收费的苦主,较之于上述利益相关者,其感受当然更为痛切,治理乱收费的愿望更为迫切、动力也更为充足。

但是,目前还有多少人真正相信整治的效果呢?又有多少教育乱收费治理者是在用真吆喝“假打”来糊弄公众?对于只是以“工作要点”形式出现的治理方针,公众原本不应苛求,因为更为细化和具操作性的措施仍需制订公开,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令人失望的是,苦主实现追究和补偿权利的渠道并未得到拓宽,光顾着打学校的板子,对于系统执法的弊端——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治理学校的乱收费,却毫不触及。制止却不追究,管理却无法治,监督等同纵容。在这种行政主导一切,学生和教师缺乏发言权的教育官僚体制下,乱收费者的状况可改编某运动品牌的广告词来形容——“有系统,没约束”。在这种例行公事的喋喋不休与治理效果的沉疴难起的周而复始中,顺利度过“七年之痒”的乱收费,就像八九点的太阳——才刚上路呢!与此相映照的,却是政府的公信力逐渐耗损。

6、从1965年以来的40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投入增长速度都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也逐步提高,“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了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了4.1%。”而我国2005年,全国教育支出3951.59亿元,仅占GDP的2.16%。根据相关规定,教育投入不足留下来的缺口,应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但是,地方政府填补这一缺口的动力不足,官员们更关心自己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维持运转,只能采取乱收费,将相关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由公众承担教育投入不足的后果。因此,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教育部门,都很难真正用心去解决乱收费问题,否则,留下来的缺口由谁来承担?假如学校因此无法正常运转,教育部门的政绩也必然大大受损。这就意味着,乱收费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利益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它们很难去真正落实治理乱收费的相关政策。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默认乃至纵容的。只有逼迫学校乱收费,地方政府才能减轻财政投入的压力。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不是学校在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

以占GDP4%的标准来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缺口大约800多亿元,以中国目前的财力,填补这个缺口是完全有实力的。应该认识到,借助财政投入不足的名号所进行的乱收费,可能远远超出填补缺口本身的需要,而沦为一些蛀虫敛财的途径。只有财政投入足以填补此前所留下来的缺口,政府和教育部门才能理直气壮地去治理乱收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也才有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曾对高校乱收费提出严厉批评:“现在的高校收费上瘾了!” 近几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措施,包括保持学费标准的基本稳定,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组织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等等。

2005年5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高校收费项目,“补考费”“重修费”“赞助费”“扩招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等等费用统统被叫停。教育部发言人在200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重申--禁止收取“补考费”等18项费用,保持高校的收费稳定。

三、作答要求

1.阅读给定材料,请就材料所反应的主要问题写出不超过300字的摘要。要求:概述全面,观点鲜明,条理清楚,语言流畅。(25分)

2、给定材料3中提到了“边际效应”,请结合给定材料,谈谈对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现象的看法。字数不超过200字。(20分 )

3、请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提出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要求:意见合理,具体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明;字数400字左右。(25分)

4、请根据给定资料所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就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不少于800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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