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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选领导报考指南:四川省公安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选干部考试安排

编辑:sx_dangey

2013-09-29

【摘要】时维九月,序属三秋。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公选领导报考指南:四川省公安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选干部考试安,希望帮助您提供很多想法。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2013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得知,四川省公安厅2013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考试安排如下:

1、笔试。

分为行政能力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试,各占12分。笔试后根据成绩高低,按公选职位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及综合评价的人选。进入面试及综合评价的人选名单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cga.gov.cn)公布。

2、面试及综合评价。

由评委组分两轮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面试及履历、业绩评价:

第一轮面试及综合评价。由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自我陈述和现场答问。评委根据面试情况及人选填报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材料,分别评定人选的面试、履历评价、业绩评价成绩,合并计算出第一轮面试及综合评价得分。根据笔试成绩及第一轮面试及综合评价成绩之和的高低,按公选职位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及综合评价的人选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cga.gov.cn)公布。

第二轮面试及综合评价。由人选进行自我陈述和现场答问,由评委根据面试答题情况对人选进行面试打分,根据自我陈述并结合上报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书面材料对竞争人选进行履历评价和业绩评价,合并计算出第二轮面试及综合评价得分。进入第二轮面试及综合评价的人选一律作为公选考察对象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cga.gov.cn)公布。

3、考察测评。

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谈话考察,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进行核实,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纪检部门意见。其中,民主测评满分10分,由参与测评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对民主测评分低于6分,或个别谈话超过半数人员不同意,或个人履历、工作业绩弄虚作假,或党风廉政审查有问题的考察对象予以淘汰,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4、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分、面试及综合评价得分(第一次、第二次平均分)、民主测评得分和荣誉加分之和总分的高低等额确定拟任人选(得分相同的,依次按面试及综合评价、笔试、民主测评、荣誉加分分数高低排序),并根据公布职位情况、人选能力专长,研究提出人选任职建议,按程序提交四川省公安厅党委会研究审定。对提拔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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