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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浙江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政策

编辑:sx_bij

2014-09-20

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是金华市环保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环境执法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

(三)严于律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4年2月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可放宽至37周岁。

(六)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七)其他应当符合选调要求的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签署单位意见和盖章。报考人员须填写《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下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确有困难的,必须由任免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一下午17:00)。报名地点: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比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量分。根据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分学历、工作经历、现有职务、获奖情况等予以量分。

(四)组织比选。主要考察所选调工作人员履职所需的能力水平。比选方式包括考核量化、笔试和面试。按考核量化占50%加笔试占50%确定1:3进入面试人员。按考核量化占20%加笔试占30%、面试占50%的综合成绩确定1:2进入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对进入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察谈话等。

(六)研究决定。按照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员。

四、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调动的有关手续。

单位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辅楼3号楼502室

联 系 人:徐章增

联系电话:0579-82468127

传 真:0579-82468124

邮 编:321017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7日

标签:考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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