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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遴选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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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9:00-1月2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遴选单位,各遴选单位传真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月20日9:00-1月2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16年1月20日9:00-1月27日24:00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遴选人数。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3月2日-3月4日,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6年3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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