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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编辑:sx_bij

2014-09-20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在佛山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法学(A03)、法学类(B0301)(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年龄38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906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3032381,邮编:528000。

3. 报名要求:

(一)请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区委区政府办(区法制办)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审查、体检。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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