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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选领导考试法律类模拟题:国际人权与国家主权

编辑:sx_zhangby

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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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国际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既不能片面强调人权而偏废主权,也不能片面强调主权而偏废人权。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一方面,人权的国际保护是以主权国家的互相合作和承担国际义务为基础和原则的,并不排斥和否定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础,各主权国象根据各自的主权行事,不接受任何其他权威的命令和强制,也不容许外来的干涉。由于各国的人权状况和人权观受其历史、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条件的限制,所以保护人权的措施和步骤也不可能一样,不能用一国的人权标准来简单地栽量别国的人权状况O“有限主权论”、“人权高于主权”等论调侵犯他国的独立自主,从根本上都是违反国家主权原则的。没有主权的保障,人权只是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国家主权的行使受到人权保护的限制。保障与促进人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趋势,国家活动应积极、主动地顺应、推动这一潮流。所以,现代国际法将人权的国际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各种原因,人权的实现在各国是不平衡的,人权的国际保护要求有时会与国家主权发生矛盾,国际社会应不断创造条件,加强合作与交流,进而为提高整个人类的人权状况而作出努力。

有关保护人权国际上法活动的不断发展,体现了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的日益重视和人类争取基本人权保障的不懈努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权问题已纯粹成为一个国际法律问题了。相反,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人权的保护责任,主要还是由主权国家的政府来承担的。但是,为避免重蹈历史覆辙,防止人类的基本人权被肆意侵害,建立并加强人权的国际保护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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